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鼓励引导优秀中青年干部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为基层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同时,锻炼培养一批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实施“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选派第八批“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服务锻炼。现就做好我校“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成员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二、需求方向
金融学、经济学、城乡规划、旅游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材料类(铝合金、无机非金属、氧化铝陶瓷等方向)、药物化学、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三、服务锻炼安排
(一)岗位安排
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派往湖北省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4个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等地。
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本人专业领域和特长,一般安排在县直部门和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
(二)时间安排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
(三)工作待遇
1. 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优先入选“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获得相关支持。
2.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从省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3.学校和接收单位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4.“博士服务团”成员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锻炼期间,往返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
5.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四、选派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下载填写《湖北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3月13日(周三)17: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西北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zzb@whu.edu.cn,联系人:向昭,电话:68752630。
(二)组织推荐人选。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人选把关,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上报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
(三)确定选派方案。根据岗位需求和人选推荐情况,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研究确定服务锻炼岗位和总体选派方案,于2019年3月派遣博士到岗工作,由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报名及推荐工作。
(二)要将“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条件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人员选派质量。特别是要注意从重点培养对象、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负一定科研或管理职务的“双肩挑”人才中遴选推荐优秀人才。
(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关心、支持和促进“博士服务团”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优秀干部人才到基层服务锻炼、建功立业。
附件:湖北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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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