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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形势,为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整立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及整改任务时间表,并制定有效防范与监控措施。

二、对于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闭门窗,贴上封条,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查;确须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经所在学院同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并严格按照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环境消杀和定期通风,落实人员进出及使用登记。

三、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气体钢瓶、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等实验场所,要重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高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确保有两人在场,并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分类收集、及时转移实验废弃物,防范废弃物泄漏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做好用电、用水、取暖设备安全管理,杜绝消防安全事故。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联系畅通。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19日


发布单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