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期末考试临近,为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复习备考场所,学校决定:
一、自即日起,全校公共学习场所:包括公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各学院(系)适合学生自习的教室、资料室及会议室向学生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2:00。配有空调的场所开启空调。
二、由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在各校区安排部分配备空调设备的教室,延长开放时间至24:00。
三、后勤保障部要做好校内供电安排,确保全校所有配备空调的教室、阅览室、资料室、报告厅在学生自习期间的电力供应。
四、各单位要严格管理,节约用电,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