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我校校园内肆意行驶和随意停放,给校园交通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禁止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校园道路行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起,禁止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及非法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校园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本通告所指“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是指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
三、请校内外各单位及车主于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前将所持有的上述车辆自行处理。逾期违反本通告内容而继续上路行驶的车辆,保卫部将联合交警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律进行扣留。
望广大驾驶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并相互转告。
欧宝首页,官方入口保卫部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交警大队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