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教职员工:
根据湖北省住房保障局《关于省房改直管高校和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返还各单位管理的通知》(鄂住保文[2015]11号),经研究决定,学校近期将对归集在省住房保障局管理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个人资金余额,集中提取返还至职工个人住房货币化补贴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明确责任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房改部门已将各单位职工符合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余额明细表发至各二级单位,请广大教职工尽快到所在单位查看个人余额情况,余额已打入个人建设银行公积金卡,及时查看。
三、本次提取返还至职工个人建设银行公积金卡的住房补贴余额,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
四、2014年12月—2015年12月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正在办理、审核中,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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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