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教育,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要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教育,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作为重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章用电用火行为。安全教育要做到全覆盖。
二、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进入秋季,天干物燥,发生火灾的风险增大,各单位,尤其是挂牌“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尤其是电气、电路为重点,对照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五定”(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资金、定预案)的原则予以落实。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人员物资准备,确保及时妥善处理。
三、细化安全责任,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和具体部位。对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人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及生物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办好交接手续;要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有效;对国庆期间正常开放的场馆、实验室和教学楼等部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安全。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科研、基建、后勤、产业等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别是有在建项目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机器设备安全,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大对所属单位或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加强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对学生公寓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查、安全值班、人员出入登记等制度,要对因假空置的寝室实行断电,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山林的巡视和检查,预防发生山林火灾。
六、切实保护学校文物的安全。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文物的安全巡查,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节日期间因游人较多而引发的毁损。
七、因公需要使用车辆的单位,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维护好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对无工作任务的车辆,要指定专人管理,妥善停放。
八、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图书馆、国防项目研究单位、信息中心、配电房、水泵房、危险品仓库(中转站)、重点实验室等重点要害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安排好24小时值班工作。对出现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准确报告。
特此通知
保 卫 部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