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依据《武汉市生活垃圾服务费收取办法》和学校专题会议精神,在校居住的教职工按每户48元/年(含租借户)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此项费用由财务部从2017年12月的职工工资中扣取,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8774636。
特此通知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发布日期: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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